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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为做好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工作,按照《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现将转入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学生所修课程学分的认定办法规定如下:

1、学生转专业前已通过的课程若完全符合转入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的专业相应课程大纲要求,且课程类别和课程性质无变化的,无需申请直接认定,认定后课程学分数不变。课程类别或课程性质有变化的,学生本人应提交《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课程替代申请表》(附件),由学院审核经教务处批准后,予以认定,认定后课程学分数不变。

2、学生转专业前已通过的课程若基本符合转入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的专业相应课程大纲要求,且学分数相差小于1分的,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开课学院课程(组)负责人确认同意后,提交教务处审批。认定后的课程学分数为转入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的培养方案相应课程学分。

3、学生转专业前已通过的课程若不符合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的相应课程大纲要求,则不能申请认定为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的培养方案相应课程学分。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审核经教务处批准后,可以认定为通识理论选修类学分,认定后课程学分数不变。

4、对于在原专业未修、拟转入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专业已开设过的必修课程,学生应在转专业后按规定予以补修。

5、转专业学生需修完转入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方能获得毕业资格。

6、原则上一门课程只能认定为一门课程的学分,而不能认定为多门课程学分。如遇多门课程联动调整情况,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开课学院课程(组)负责人确认同意后,提交教务处审批。认定后的课程及其学分,转入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的培养方案相应课程及其学分。

7、学生申请学分认定的有关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应在转专业后第一学期开学1周内向学院提出学分认定的书面申请。

2)学院审批。学院对提出学分认定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后,将学生申请送达开课有关学院审核,审核通过报教务处备案。

3)由教务处进行课程学分认定的操作,操作完成后通知学院及学生查询确认。

8、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课程替代申请表

 

 

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课程替代申请表

序号

学号

姓名

年级

替换前

替换后

是否审核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学分

成绩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学分

成绩

 

1

 

 

 

 

 

 

 

 

 

 

 

 

 

 

2

 

 

 

 

 

 

 

 

 

 

 

 

 

 

3

 

 

 

 

 

 

 

 

 

 

 

 

 

 

学院: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

制表人:

教学院长签字:

日期: